9月10日,记者从省农牧厅获悉,自2015年我省启动农垦改革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目前全省20家国有农牧场所承担的公检法、基础教育、基本医疗职能全部整体移交地方管理。4家农牧场内部成立了社区,社会职能施行管办分离,16家农牧场承办的其它社会职能就近全部移交属地社区。
据了解,农垦承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政府管理,是中央农垦改革“两个三年”重点任务之一,是解决国有农牧场历史遗留问题,让农场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全力谋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举措。对充分发挥农垦国有农牧场“国家队”作用,促进农牧场的社会事业更好地发展,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