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了解到,五年来,青海省累计投入各类生态建设资金260多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4880平方公里,黄河干流出省断面水质多年保持Ⅱ类,长江、澜沧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目前均达到Ⅰ类,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
素有“中华水塔”之称的青海,每年向下游输送600亿立方米水资源,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但同时,青海又是全国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力、风力、冻融相互交错、共同作用,极易引发灾害,水土保持任务艰巨。
为从根本上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据了解,青海省在江河源头区以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为主,辅以综合治理,构筑生态屏障;重要水源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源头水质安全;水蚀风蚀交错区,实施封禁治理。
此外,2006年起青海省在三江源地区全面取消了GDP考核。今年年初,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青海省取消了8个省级农产品主产区所属县和20个重点生态所属县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四项考核指标,全力保护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