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艳)在中央大力支持和全省各族人民不懈努力下,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省对藏区转移支付力度,全省藏区财政收支规模快速扩大,支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民生水平持续改善的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省与州政府的财政收入,除个别税种省与州县共享外,其他收入基本上都留给州县,有效调动各地财源建设的积极性。合理确定省级与州县事权与支出责任,民生政策等方面的支出省级财政承担80%以上。取消藏区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农牧林水气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州县两级政府投资配套,所需资金基本由省财政负担。同时,规范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稳定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财政困难地区的财力水平和提供基本财力保障的能力。
我省始终坚持财力下移方针,近年通过加大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资金以及积极推进预算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等措施,帮助各县加强预算管理,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五年间,中央和省累计下达藏区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683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达到613亿元。
随着省对藏区转移支付力度的逐年加大,各地自主分配财力的能力明显提高,集中办了一些关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同时,积极协调对口援助省份,累计落实6省市援青资金近47亿元。
管理体制的完善、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有力地支撑了全省藏区财政收支规模快速扩大。2014年,藏区六州总财力475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1亿元,财政支出466亿元,省补助收入383.3亿元,占支出的82%。与2010年相比,总财力、省补助、财政支出分别增加273.4亿元、231.3亿元和266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3.9%、26%和23.5%,为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