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10月1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旨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记者从青海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实施方案》将推行以“两个随机、联合抽查、阳光执法、结果运用”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实施方案》推行的“两个随机”即各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安装摇号系统,在开展随机抽查前,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实现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从而有效克服以往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任性问题;推行“联合抽查”即实现一次多查,由全省各级政府整合监管资源,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各级政府每年组织2次联合抽查,每次按不低于辖区市场主体总量的3%抽取。此举改变了过去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减少了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实施方案》还推行了“阳光执法”监管新模式,凡是对市场主体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都要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积极探索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有效避免在监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人情偏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实施方案》将加强“结果运用”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变革之一。在抽查过程中,表彰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加大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