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日前,青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以确保全省医疗救助制度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到位。
据悉,《通知》从4个方面提出落实政策要求,进一步细化支出型贫困患者享受重病救助需符合的家庭收入与因病支出、家庭财产、房产等相关条件。青海要求各地着力做好资助参保工作,除特困外的救助对象要按照不低于当年各地区平均缴费标准的50%给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