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兵资料图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最高检消息,中共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毛小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毛小兵,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毛小兵利用其担任青海省锡铁山矿务局副局长、局长、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宁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西宁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毛小兵简历
毛小兵,男,汉族,1965年4月生,湖南常德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青海锡铁山矿务局发电厂副厂长、厂长、局长助理;1994年3月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青海锡铁山矿务局副局长,1999年5月任局长;2000年4月任青海省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6年9月任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09年4月先后任西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11年12月任西宁市委书记,先后兼任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党工委书记;2012年5月任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兼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