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日前,青海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召开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这标志着青海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拉开序幕。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食品生产、流通领域企业投保,企业及其雇员由于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异物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在保险额度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去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将保险机制引入食品安全管理。
青海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青海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此次会议的召开也是青海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的标志。会上,青海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介绍了食品安全强制保险的政策和意义,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解读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青海实际,分别介绍青海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青海省保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强制保险承保机构提出了工作要求。人保青海省分公司、平安保险青海省分公司分别介绍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对象、保险责任、理赔时限、赔偿金额、保险费率和理赔服务等具体项目制定情况。与会的8家试点企业分别对食品安全强制保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险种制定、保费确定和理赔操作等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