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举行联组会议,就全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10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就户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户改工作中涉及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就业培训、统筹教育资源、转户农牧民医疗保障及养老保险、进城落户农牧民家庭保障性住房等问题进行询问。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教育厅等9家应询单位负责人到场回答。
青海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从2010年12月开始,在全面启动户改工作的三年时间中,青海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张建国委员对此十分关心,他向有关部门询问:“请问户改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下步有何打算?”
“目前,户籍制度改革已从单纯的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向统筹城乡发展、完善配套政策、保障群众权益的方向转变,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我省绝大部分中小城镇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难以满足群众就近就地就业、上学、居住、养老等现实需求;从省内城市空间布局、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及经济发达程度看,西宁、海西、海东三地优势明显,农业转移人口主要向这几个区域聚集,给这些城市的承载力带来较大压力;户改政策衔接配套不够紧密,且落实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牧民群众转户的积极性。”青海省公安厅副厅长刘天海回答道。
针对户改中出现的问题,刘天海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根据青海区域间、城乡间发展差异大的实际情况,适度放宽西宁市区落户政策,大幅放宽海西州城镇落户政策,全面放宽省内其他地区城镇落户政策,进一步完善政策,把改革风险降到最低。进一步加大投入,为改革提供支撑。进一步保障民生,维护转户群众合法权益。”
转户农牧民技能单一,就业困难是青海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李业奇委员询问道:“农牧民群众尤其是‘城中村’的失地农民转户后,由于就业技能不足,就业困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采取将转户农牧民全部纳入城乡统筹就业范围,使转户农牧民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相同的就业培训政策和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的措施。概括地说,有三方面政策:第一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转户农牧民就业,给企业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给本人70%的社会保险补贴;第二扶持自主创业。为有创业愿望的转户农牧民提供1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转户农牧民创业。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一起创业的,给本人和共同创业人员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提供培训补贴。转户农牧民可享受就业培训补贴,短期培训每人补贴600元,省内长期培训每人补贴2300元,省外长期培训每人补贴4000元。另外,通过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劳动维权等措施来促进转户农牧民就业。”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苏全仁回答道。
对于今后如何为转户农牧民提供更好的就业培训服务,苏全仁补充说:“我们将继续完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的协调,更好地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继续加强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全省职业培训资源,切实提高转户农牧民就业能力;继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就业政策,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做好维权服务,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于如何做好转户农牧民的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这个问题,申红兴委员向相关部门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