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强)“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召开会议,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准则》和《条例》)。
学习会上,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要求,要充分认识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准则》和《条例》都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廉政建设的重大遵循,也是明确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则和标准,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向心力、凝聚力的具体措施,为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设定了底线和高压线,谁也不能触犯。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明确担起履行《准则》和《条例》的主体责任,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特别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按照省院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准备考试。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自觉遵守。考试时,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对违反纪律条例的要敢于亮剑,该处理的一定要严肃处理。要抓早抓小,确保检察队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