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司监督办调研组一行7人,由资源司副司长丛丽带队,到西安市调研“山长制”开展情况。西安市副市长杨广亭陪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西安市加快在秦岭生态保护区内建立市、区(县)两级山长体系。计划由市级领导担任市级山长,负责统筹协调市级有关责任部门和区县级山长,解决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指导、考核、监督区县级山长履行职责。区县级领导担任区县级山长,是全面落实山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和要求,全力组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
实行秦岭生态保护“山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有助于实现秦岭生态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快速发现、快速处置”的目标。下一步,西安市秦岭办将牵头制定《西安市山长制实施意见》、《西安市山长制检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山长制”的落实。(陕西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