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重庆晋愉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愉地产)、重庆玄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鹏实业)签订《重庆路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39,70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100%重庆路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路北)股权全部转让给晋愉地产(受让95%的股权)、玄鹏实业(受让5%的股权)(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临2013-015《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16《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临2013-019《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13年11月21日,晋愉地产、玄鹏实业向公司支付了本次重庆路北股权转让的第二笔转让款19,453万元,至此,本次重庆路北股权转让款39,700万元已全部收到,公司转让重庆路北股权相关工作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