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川集团”)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秦川集团,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25%(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秦川集团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秦川集团注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于2013年3月19日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性批复,经2013年4月9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3年9月3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10月31日本公司第五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11月16日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3年11月20日经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可以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姜谭路22号
联系人:李霞 王淑霞
联系电话: 0917—3670785、0917-3670784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姜谭路22号
邮编: 721009
联系人:李霞 王淑霞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3、以传真方式申报
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
传真号码: 0917—3670784
联系电话: 0917—3670785、0917-3670784
联系人:李霞 王淑霞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本公司,逾期将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该等债务将由本公司按照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