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付师傅正在擦拭疑似乌木的树体。
彭州乌木的天价勾起了渠县几位村民的欲望,大家按图索骥,竟然在当地河道里也挖出了乌木。尽管不是上千万的天价,低至三四万也是钱。大家也为此闹得惊动了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几番建议,村社和挖乌木的人一纸协议大家分了,高高兴兴收场。
西部新闻网讯 前不久,达州渠县涌兴镇小河道里有人挖出一根乌木,当地村民和挖木人就所有权发生了争执。(华西都市报2012年12月1日曾报道)目前,这根乌木的分配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获悉,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挖乌木的村民与村里达成协议,卖乌木的4万元对半分,大家皆大欢喜。
2012年春节,彭州村民吴高亮在自家耕地发现乌木,经专家评估价值逾千万,就在他即将挖掘出土时,突然被通济镇政府责令停工,被告知乌木属国家所有。看到彭州出土天价乌木,渠县涌兴镇永东村的5位村民也怦然心动,在永东村5组的河道里寻找乌木,功夫不负有心人,几人也很快挖出乌木,经估价约4万元左右。当地其他村民以乌木为集体所有,应该见者有份,乌木“权属”也闹起纠纷。
获悉情况的涌兴镇政府出面协调,提出参考意见,一是等待“彭州乌木案”宣判结果,到时可以借鉴;另外一种意见是村里自行协商解决,售卖乌木所得村社和挖乌木者都可以有份。
“渠县乌木之争已得到圆满解决。”昨日,涌兴镇副镇长杨芝春说,当地想参考彭州乌木案的宣判,没想到彭州案却暂时没有结果。当地政府与村民多方协商之后,已经达成了共识。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村里和挖乌木的村民达成协议,该乌木卖了4万元,2万元上交集体,并从这2万元内拿出了3000元,作为工钱付给了看护乌木的村民。另外2万元给了挖出乌木的几名村民,由他们自行进行分配。“对于分配的结果,大家最终无异议,还形成了书面协议。”
据杨芝春介绍,为保护河道和河堤,政府已明确禁止任何人未经许可,在河道里私挖乱采。
立即评
相信群众的智慧
乌木纷争,都想有份,看的就是一个利。
“彭州乌木案”折腾至今,依旧没有结果。“渠县乌木”在镇政府的指导下,大家二一添作五,和气收场。村社群众、看护的村民、挖乌木者以及被雇用来挖乌木的人,大家都有份。这样的结果皆大欢喜,而镇政府也有了“依法行政”的好名声。因为依法行政还体现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为,镇政府建议村里可自行协商调解,没有自作主张“强作解人”。
“最主要的是把主动权交给了村民。”涌兴镇副镇长杨芝春说,既然群众凭经验能够挖出乌木,那他们也一定有智慧找到解决乌木“权属”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