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严曙光)3月13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在驻地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团团长王东明,省委副书记刘国中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团副团长黄彦蓉主持会议。按照大会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常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到团听取审议意见。
会议宣读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慈善法草案审议结果报告。
发言中,代表们表示赞成慈善法草案修改稿和“两高”报告,并结合实际提出一系列意见建议。刘道平代表建议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依法打击诬告诽谤等行为,进一步厘清依法监督与违法干预的界限。张崇和代表建议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做好与良法修改的衔接。莫文秀代表建议加强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加强检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王海萍代表建议积极推动在我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将成都法院作为综合性改革试点法院加强指导。邓川代表建议人大加强立法调研,尽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的立法。王劲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司法审判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切实把解决企业特殊困难与维护职工基本权益结合起来。刘强代表建议加大惩治经济领域犯罪、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徐进代表建议适时出台与慈善法配套的规定或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康永恒代表建议加强指导案例发布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诉讼异地管辖工作。孙明代表建议健全完善系统配套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体系。秦福荣代表建议加大行政审判和审判执行的力度,充分发挥“两院”普法宣传作用,总结推广四川“法律七进”的经验成果。陈智林代表建议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园地建设,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宋良华代表建议在“两官”改革中要注重采取措施保持队伍稳定,着力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林红代表建议支持阿坝州建立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的机制,支持川甘高速公路建设。许建南代表建议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出台新制定和修订法的司法解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团副团长陈光志、张东升、黄润秋、彭渝、刘道平、曾省权参加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