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华)日前,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县级政府设立的驻成都办事机构,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驻成都办事机构按照要求,予以撤销。
而市(州)政府、民族自治地方县级政府驻成都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由市(州)政府提出意见,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报省政府审批后可予保留。在今年10月10日以前,驻蓉办事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对于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也在这次整合之列。
《方案》中提到,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要实行整合,保留1个办事机构。市级政府及所辖县级政府在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改由县级政府选派人员在市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
今后,保留下来的驻蓉机构将会得到改变。《方案》要求,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职能由接待服务、争取项目和资金为主向促进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转变。
在各地驻蓉机构清理后,驻蓉机构的公务接待将更加规范。四川各地将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实体脱钩。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服务。
在驻蓉机构的撤销具体步骤上,《方案》也设置了时间表,各地4月底之前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而在5月至10月10日之间,各地要组织实施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