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李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政府工作的9个方面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让“该亮的‘底牌’都亮出来”。实施意见出台背景是什么?有什么特点?5月4日,记者采访了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相关负责人。
刚性措施让人无“空子”可钻
去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9万余条。信息公开体量居全国各省前列的我省,为何还要出台实施意见?“这是落实省委‘依法治省’的具体举措。”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出台,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制订相关实施意见作为今年推进全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15项重点工作之一,“实施意见里的措施除与‘依法治省’要求相结合外,还融合了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最新工作要求。”“实施意见是对去年出台‘意见’的细化和硬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这位负责人解读。
实施意见更加细化了公开内容,其中许多都是刚性要求。比如在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上,实施意见明确“除涉密信息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明确了每年、每季度、每月信息公开内容。“刚性要求还体现在明确公开时限上,实施意见里时间数字随处可见。”这位负责人举例说,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行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制度,要求“省直部门于2015年编制和公布责任清单,2016年推向市、县两级。”对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应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