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已发布,且将于7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记者注意到,与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新合同强化了交付具体条件,增加查验房屋环节,增加了房屋不利因素告知等条款。
据了解,示范文本强化了交付具体条件,增加查验房屋环节,对商品房质量问题进行归纳分类,增加了质量担保、预售资金监管、买受人信息保护、房屋不利因素告知等条款,为规范房屋销售、使用行为,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减少和解决纠纷提供了依据。以示范文本新规定的商品房"预告登记"为例,其将有效避免房地产商"一房多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