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刚刚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外宣办获悉,针对网曝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干部张智与他人发生纠纷事件, 7月16日,通江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张智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职务。
经查:7月10日14时许,张智酒后到红都商场二楼找到某中年妇女(红都商城商户业主),因经济纠纷发生口角,其间张智用手推搡该妇女,致其倒地受伤。14时37分,通江县公安局诺江派出所接到该妇女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二人带至诺江派出所,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后,将该妇女送入县人民医院治疗。待该妇女伤情稳定后,7月15日,诺江派出所应双方当事人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就财物损失赔偿和医疗费用补偿达成协议。
该事件发生后,通江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事发当日下午,通江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根据县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对张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张智向县委、县人大常委党组作出深刻检讨,要求他以积极的态度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接受组织处理。并安排2名副主任负责对这一事件做到公正调查处理。
7月15日下午,通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此事件进行了通报,对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教育干部职工以此为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今日上午,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决定,张智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讨,提请县委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总支书记职务。
在今日下午召开的通江县委常委会议上,通江县委书记赵万先要求县纪委和县公安局对张智应承担的纪律责任和治安管理责任要进一步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各级党组要更加注重干部素质提升,更加注重干部队伍管理,更加注重干部作风建设,更加注重违规违法问题的查处,更加注重管理责任的追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