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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警方日前侦破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的介绍卖淫团伙案,其中多名涉案人员系在校学生,年龄最小者仅13岁,曾主动约嫖。日前,经检察机关批准,做煤炭生意的谢某因涉嫌嫖宿幼女罪被逮捕;社会女青年吴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逮捕。涉案女生小欢、小燕等人,因系未成年人,交由监护人领回教育。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400元牵出“秘密” 父亲愤而报警
昨日,攀枝花警方讲述一起最新破获的未成年人参与的介绍卖淫团伙。案发,不是因为有少女受到侵害而报警,而是抽屉里的400元现金,引起家人的猜忌,逼问之下,一个未成年参与的介绍卖淫团伙案才浮出水面。
家住西区的杨兵,在外地某煤矿当矿长,平时不经常回家,也很少和15岁的孩子小燕交流。今年5月,杨兵回家,无意中在孩子抽屉内发现400元现金。
怀着对钱来历的疑惑,杨兵询问小燕。不料,小燕支支吾吾。再三追问下,小燕才吞吞吐吐地讲出一件让杨兵无法接受的事实,钱是小燕陪一个男人睡觉挣来的。而且,在交流中,小燕还讲出,介绍过邻居的女儿小月,做过同样的事情。
杨兵找到小月的父亲强哥,面对发生的事实,两位父亲气愤难当,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杨兵和强哥的报警,涉嫌嫖宿幼女的男子谢某在攀枝花西区一茶楼被抓获。
经审讯,谢某系攀枝花市仁和区村民,以做煤炭生意为生,现年46岁。谢某供出,牵线搭桥的是25岁社会女青年吴某,警方随即迅速将其抓获。
据吴某交代,认识攀枝花某校不满16岁的女学生小欢后,曾多次唆使小欢为其寻找女生,进行卖淫活动。2012年以来,谢某通过吴某、小欢的介绍,先后出资与多名在校女生多次发生性行为,而吴某、小欢从中获取介绍费。
办案民警介绍,涉案的未成年少女均不满16岁,最小的年仅13岁。
7月上旬,经检察机关批准,谢某因涉嫌嫖宿幼女罪被逮捕;吴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逮捕。涉案的小欢、小燕等人,因系未成年人,交由监护人领回教育。
为500元 13岁女生“主动招嫖”
办案民警介绍,参与卖淫的女孩均不满16岁。对于钱色交易,这群孩子不仅自己卖淫,还相互介绍卖淫。
涉案的一些女孩家境并不差,进行卖淫只是因为爱慕虚荣,喜欢购物、享乐,而手头缺少零花钱,卖淫成为一种找钱的方式。
在调查中,有的女孩甚至一缺钱就主动“约会”嫖客,变成了“主动招嫖”。今年5月,13岁的小月,手机被父亲没收,想再买一部,但又没钱买,就想找曾经嫖宿过她的谢某再做一次,以换钱买手机。小月找到小燕,要到谢某的手机号,提出发生性关系要求。谢某同意,两人在一招待所与之发生性关系。事后,小月获得500元钱。
对话
怎么走上这条路? “挣钱轻松又快”
调查案件中,民警与小欢的一段对话,可以看出小欢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从事介绍卖淫的所思所想。
民警:你小小年纪,居然介绍熟人或者同学从事性交易,你家庭条件困难?父母不管?
小欢:不困难。我家会定期给我零用钱,和一般家庭的条件差不多。只是我爸妈离婚,爸爸忙工作,主要靠奶奶照顾我。
民警:你怎么会走上这条路呢?
小欢:挣钱轻松又快。
民警:你为什么要介绍女孩子做这种事?
小欢:并不是我故意要拖她们下水。因为我们都认识,有同学,有朋友。我们在外面玩,买手机、首饰、吃喝玩乐、寻求刺激都需要钱。久而久之,家里给的零用钱根本不够开销,她们都有卖淫赚钱的想法,并不是有谁逼迫谁。
民警:你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有什么认识?
小欢:我很后悔,希望能够从轻处理。我感到对不起我的朋友同学,也没有脸面面对我的父母。
反思
家庭教育缺位 让她们误入歧途
13岁的孩子,为了一部手机,为何会主动约嫖?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些涉案的孩子,均是单亲离异家庭,虽然跟着自己的父亲或母亲生活,但大人因为工作忙,而疏忽了孩子,家庭教育、疏导的缺位,社会不良风气的诱导,让孩子走上歧途。
“十五六岁的孩子,正是一个极易被外界诱惑的年龄。”分析未成年孩子参与卖淫一案,办案民警讲述,因为家庭教育缺位,加上社会攀比、贪慕虚荣心理的不良风气的影响,孩子的身心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逐渐走上歧途,“多和孩子交流,了解她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如果发现孩子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偏差,也可在发生不可挽回后果之前予以纠正。”
此外,在眼下的教育中,一味追求成绩,而忽视了孩子的德育教育,往往走过场。涉案的学生大部分学习成绩差,个别的读完初一就辍学游荡在社会上。对于正在成长期中的学生的思想动态、课外生活和交友交际,老师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