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提出从改进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方式、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管控闲置土地等方面加强管理和规范,全面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川省要求,改进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方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鼓励各地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过高等情况。支持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通过“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方式建设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给被拆迁居民。
四川省强调,各地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变化情况,科学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强化“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摸清住房底数,明确住房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市场供应的规模、结构、时序和住房保障范围、标准、渠道。按照因城施策、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分类,科学编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根据住房发展规划,进一步充实完善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
在加大土地和住房有效供应方面,四川省明确,各地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管控好住宅用地供应节奏、规模和布局,将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做好住宅用地储备,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腾空净地尽快入市。供给不足的城市,要结合当地需求情况,多渠道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用地供应。同时,健全完善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地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竣工。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严格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记者 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