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记者今日从四川省政法系统召开的“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的“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重点是政法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和一线执法岗位,规范一线干警执法执勤活动中的言行举止,解决办事推诿、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改变"冷、硬、横、推"的衙门作风。本次活动将主要开展警容警纪整顿,集中整治“庸、懒、散、拖”,提升精气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禁令,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规范干警“八小时外”生活,做到“令行禁止”。
全省法院自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以来,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一站式、高效能”的诉讼服务,开展送法下乡专项活动,在交通不便的广大农村和牧区设置便民诉讼服务点1100多个。在2013年春节期间全省法院开展集中审理涉民生案件5377件,集中开展“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案件6252件,为当事人兑现5.88亿元。四川省法院副院长吕瑶表示,接下来会重点整治“年底不收案、不立案”现象,切实解决年底“立案难”问题。各级法院设立投诉电话,对投诉不立案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四川省检察院自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以来,在执法办案中努力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两扩大、两减少”政策,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省检察院相继出台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导意见》、《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暂行)》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今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对8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对16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捕、不诉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近40 %。对680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确保了涉罪未成年人得以无障碍回归社会,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四川省省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后,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通知》,全省检察院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95件,发放救助金522.85万元(还以其它方式救助50人),并辅以协调解决低保、医保、减免各种费用等方式,解决了案件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困难。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彦表示,接下来会严肃查办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今年1月-10月,全省检察机关已查办危害食品安全的渎职犯罪8件11人。
四川省公安厅积极回应民需,出台了加急出国(境)证件5日内签发、全省驾驶人体检证明远程提交、通过电话申请车管业务、建立初信初访电话回访制度、推进住宅小区、居民院落安全防范全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城区推行网格化巡防、建设“平安守护网”、全省网上110开通、1县级以上城市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等14项便民措施。实施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这项措施于今年8月1日开始实行。措施出台当天,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异地申请159人。目前共受理7586人。出台《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放宽城市城镇落户条件、规范户口迁移、强化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户政管理,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省已有超过38万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胡钢表示,会抓好“压事故、保平安”攻坚行动,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川省司法厅广泛走访服刑、劳教(戒毒)、社区矫正人员亲属,积极联系他们做好“亲情帮教”,促进服刑、劳教(戒毒)、社区矫正人员安心改造,更好的融入社会、回归社会。两年多来,共走访罪犯、劳教、戒毒人员亲属13万余人次,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20万余人次,组织亲属参与亲情帮教10万余人次,大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教育改造和矫治质量稳步提升。四川巡视员刘伟表示,接下来四川省司法厅将从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法制宣传工作、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农民工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扎实开展清理拖欠民工工资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