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四川近日出台细则,通过拓宽渠道、创造成长空间、提高待遇等措施,切实提高基层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吸引力,确保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四川省规定,将通过专门优惠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岗位;通过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鼓励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实施、参加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参军入伍、到基层自主就业、创业兴业。
同时,营造好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发展的制度环境。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实行导师制培养,由用人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原则上放到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锻炼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成长成才。
四川还提出,要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如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