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19时许,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移交第十七批87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70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7件。
截至27日22时许,交办自治区的70件转办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各地州市办理。
本批移交自治区的70件转办件,从区域划分上来看,乌鲁木齐市36件,占到总数的51.4%;阿克苏地区8件,占总数的11.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6件,占总数的8.6%。另外,昌吉回族自治州5件、哈密市、克拉玛依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2件,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塔城地区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固废类最多,占涉及环境问题总数的28.4%;其次是噪声,占到总数的19.3%。另外大气、扬尘、油烟、水、生态和其他污染问题,分别占17.0%、10.2%、10.2%、9.1%、4.5%和1.1%。
截至8月27日18时,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累计向新疆移交转办件十七批共1236件,其中自治区1013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13件,兵地共同办理10件。各地州市累计上报审核已办结364件,责令整改企业317家、行政处罚109家,处罚金额合计1381.4029万元,行政拘留12人,约谈56人,问责267人。其他转办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