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郭颖)昨日,记者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腾冲“2014·1·30”特大杀人案罪犯邵宗其,已于去年12月24日被执行死刑。
2014年除夕夜,正当大家沉浸在新年的喜庆氛围里时,一名持枪男子却闯入腾冲猴桥箐口小灰山两户村民家中,开枪射中了9人,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一家4口全部被杀;另一户,6口之家两人死亡,3人受伤。作案后,嫌疑人驾车带枪潜逃,去向不明。随后,当地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小灰山村民邵宗其。7万余军警民及直升机等在边境一带、案发周边展开一场空前规模的围追堵截和搜捕行动,并协调缅甸警方开展查缉……4天后,犯罪嫌疑人邵宗其在箐口村板桥村民小组一居民家中被抓获,并查获仿56式冲锋枪1支和40发子弹。而他行凶的动机,主要是因为妻子“红杏出墙”,曾先后和本村同辈兄弟邵宗平和邵某某两人发生过性关系。
2014年8月11日,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邵宗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邵宗其提出上诉。随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后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被告人邵宗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2015年12月24日上午,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特大杀人案凶手邵宗其执行死刑。执行前,该院依法安排邵宗其亲属与其进行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