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云南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施蓝天保卫、碧水青山、净土安居3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为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省成立了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3个专项小组。同时,下发了《全面建立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落实机制的意见和蓝天保卫碧水青山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南省2017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等,确保污染防治工作高效推进。
在持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面,我省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南省蓝天保卫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向各州(市)下达2017年度省级大气重点减排项目。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制度、专项督查制度、通报预警制度、约谈问责制度,从5月开始,每月对全省各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要求各州(市)认真梳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整改工作。
针对部分区域环境空气指标超标问题,要求有关州(市)环保部门认真分析本区域城市环境空气指标超标原因,进一步加强本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督促相关州(市)政府组织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加快冶炼加工厂搬迁工作进度。加大对钢铁企业烟气脱硫设施、水泥企业烟气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对部分州(市)的钢铁、水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全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为98.3%。
加快九湖保护与治理项目实施,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实施《云南省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督查力度,开展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编制工作,及时整改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九湖保护治理项目完成投资65.8亿元,占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136.8%。全省主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为83%;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出境、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我省印发实施了《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云南省净土安居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成立省、州(市)、县(市、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组,组织完成全省拟纳入详查的问题突出区域筛选、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核实等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并报省政府批复《云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积极筹备建设样品库和流转中心,确保详查工作按国家的时限要求顺利开展。同时,有序推进全省列入全国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重点项目的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编制《云南省土壤治理与修复规划》,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预审储备等工作,不断完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范化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记者 胡晓蓉 通讯员 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