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杨斌)“对1105人进行谈话函询,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3510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720人,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456人,占比5.8%。”记者15日从云南省纪委获悉,这是该委2015年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尽最大努力防止党员干部成为“阶下囚”交出的成绩单。
“日留片刻反思:可曾变质?常退三分自警:不得忘形。”云南省注重强化预防为先,在抓“早”上下功夫。十八大以来,云南省10万余党员干部在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1562家单位参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开展讲解1456场,整理编印4000册心得体会文章。全省16个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建立68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讲解5653场,53万余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堤坝,强化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如果当年有人咬咬耳朵,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一步。小问题没人提醒,大问题无人批评,以致酿成大错……”云南省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原主任吴远豪受审时说。对此,云南省在抓细上下功夫,对干部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出台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对16个市(州)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其所属市(州)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函询反馈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在班子成员被函询问题情况说明上“签字背书”。
违了纪,小事、小错同样要“较真”。聚焦纪律审查“拔烂树”,让“动辄则咎”成为常态,这是云南省挺纪在前的又一方面。去年以来,云南省纪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2起,点名道姓通报了10批45起顶风违纪行为。公开曝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294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党政纪处分132人。
此外,云南省积极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工作通知》等制度,深入发现和认真处置违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问题线索“五类标准”进行处置,保证谈话函询处置方式的落实,让党纪轻处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成为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成为极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