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少年跨3省杀7人 分别被判死刑及无期
西部新闻网讯(海浪 文风) “刘启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付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月20日下午3点,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富源县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两少年流窜三省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
庭审
不给钱就杀人 之后回不了头了
审判长:说一下你的杀人目的?
刘启智:在武冈市杀的两人,是他们不给钱。后来杀的5人,是回不了头。
付某:我从广东回湖南后遇到刘启智,他说没有钱,咋个才可以挣大钱。在湖南广东杀人,因为怕刘启智说不够义气。
辩护人:离家出走的原因?
刘启智:在学校成绩一般,因为触犯校规被批评,觉得读下去也不行,没有前途。
判决
两人均为主犯 一人因未成年从轻处罚
法庭审理中,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启智、付某共谋采用杀人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9天内分别在湖南省、广东省、云南省入户抢劫作案4次。在抢劫中致7人死亡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实成立。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共谋犯罪,共同杀害被害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二被告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付某作案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法庭判定刘启智、付某的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邬某等人经济损失25万元。
警方
想云南是边境 作案不计后果
这两个看起来白白净净的少年,他们是高中的同班同学,也是舍友。2012年暑假期间,两人一起上网,约定一起出去“弄点钱”。据社会调查员调查报告显示,两人虽然家庭贫困,但父母准备让他们上完高中后上大学。他们曾对父母说:“现在赚钱的方式很多,我会养活你们的,我们准备出来干大事……做暴发户。”
“他们认为云南是边境,于是坐车到了昆明,然后来到富源。”据办案民警介绍,两人作案不计后果,胆大妄为。
据办案民警介绍,两人被抓时都很淡定,在描述残忍手段时,毫无愧疚之情。更嚣张的是,警方查看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他们还想继续作案:“短时间内杀了几个人,那么多警察抓不到我,看来我还要继续杀人!”
【案情回顾】9天他俩残杀7人
刘启智,出生于1994年4月,湖南省武冈市人,高二辍学;付某,出生于1995年8月,湖南省武冈市人,高二辍学。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21日,付某、刘启智在湖南省武冈市预谋杀人抢劫后,到武冈市湾头桥镇张某家进行抢劫,因张某、刘某夫妻称没有钱,被两人刺杀数刀身亡。
同月23日凌晨,两人抵达广东东莞市洪梅镇寻找作案目标未果,返回万江仁和出租屋。25日以热水器坏了为由将女房东谭某骗至出租屋,采取持刀威胁、捆绑等搜走现金3000余元及银行卡,因拒绝说出银行卡密码,谭某被两人刺杀,致左颈内静脉被刺断失血性休克死亡。当天晚上9点左右,男房东邬某返回后,两人以换房为由骗出邬某,持刀威逼说出银行卡密码后朝邬某颈部、腹部刺杀多刀,致其右颈总动脉被刺破失血性休克死亡。
8月27日,付某、刘启智逃窜至云南省昆明市,29日中午到达富源县大河镇后寻找作案目标。当天中午1点步行至唐某家,将唐某捆绑抢到90元钱后,为防止唐某报警将其勒死后逃离现场。
8月30日,付某、刘启智窜至富源县营上镇,入住吴某家的旅社,当晚以找东西为由骗老板娘吴某(已怀孕5个月)至所住房间杀害。因吴某的两岁女儿在一旁啼哭不止,二人怕引人注意而将其用被子活活捂死。
2012年9月6日,付某在江西境内被铁路公安民警抓获,他供述了同案犯刘启智的深圳住址。当天上午,在深圳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刘启智在深圳一饭店内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