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10日,全省已对679个入河排污口进行现场复核,经核实已关停69个入河排污口。
要治理好河道,最重要的是纳污截流,避免污水排入河道,这是河道治理的治本措施。据了解,为落实水利部、环保部、住建部对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部署,云南省水利厅牵头,联合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部门,组成12个核查小组分赴云南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现场,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核查。现场复核679个入河排污口,核实已关停的69个,在用的610个。按规模统计,设计日排废污水300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10万立方米以上的有480个,规模以下199个。
通过大范围、高强度的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工作,不仅强化了企业的水资源保护意识,还增进了有关部门之间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协作能力。目前,全省正抓紧开展现场检查数据资料和各州(市)上报调查表的分析汇总,并将制订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