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云南资讯 > 正文

云南昆明拟向游客征收10元滇池保护费 被指巧立名目圈钱

www.xibuxinwen.com.cn(2012-08-07)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消息: 针对多家媒体关于"昆明将向滇池流域六个县区的酒店入住者,每人每天征收10元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的报道,昆明官方做出回应:这个办法"纯属设想,不会立即实施"。

  7月27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等多项法规进行审议。草案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将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将对滇池流域2千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收取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

  这个消息一经传出就引起热议。不少人认为,治理和保护滇池不应该向游客收取这笔费用。对此,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丽川昨天在"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新闻发布会上做出解释。他说,到目前为止,"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还没有制定征收办法,"每人每天10元标准"纯属"设想",不会立即实施。

  目前,《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正在审议阶段,"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具体办法需要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公布实施后由昆明市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征收生态资源保护费,征收对象主要是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组织和个人,这在我国并不是头一次。比如,云南玉溪就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范围内的生产企业、酒店、餐馆经营户征收资源保护费。

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