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晨)家里很贫穷,可上初三的小王却将自己伪装得很强大,来掩饰内心的自卑。学弟被人欺负,他站出来为他们出头,还用刀将校友刺成重伤,从此他走上了犯罪道路。如果按照正常的刑事办案程序走下去,小王的一生就毁了。为给小王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检察官的帮扶下,小王获得了免诉机会,重新回归了社会。为了让小王不再背负犯罪的记录,检察官“封存”了他的犯罪记录。像小王一样失足的孩子还有很多,为挽救这些孩子,我省检察机关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力度。2012年至2014年,我省检察机关共帮教感化涉罪未成年人15000余人。
昨日,云南省检察院对我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进行通报。通报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介绍,长期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都很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检察工作上,我省检察机关一直坚持少捕、慎诉的原则。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做了一系列的特殊保护。
近3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体呈下降趋势。2014年对未成年人的不捕率和不诉率较2012年分别上升了2.13个百分点和5.28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对性侵、拐卖、胁迫、虐待儿童等犯罪案件,采取从重从快打击的方式。2012年到2014年,我省检察机关起诉猥亵儿童罪165件168人,起诉拐骗儿童罪13件13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331件832人。
沈曙昆表示,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省检察院相继出台了《云南省检察机关社会调查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实施细则》。在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上,检察院始终坚持,两张表格(社会调查表及风险评估表)一份建议书、一个计划(帮教计划)相结合的办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