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最终确定全面入户调查对象的数量为50928家,是全国首批正式确定污染源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省份,为清查建库工作完成较好的6个省(市)之一(北京、重庆、陕西、上海、云南、福建)。目前,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春明介绍,自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创新,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建库工作顺利完成。依据国家下发的名录库,云南省开展了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三个层次的清理完善,形成了云南省普查清查名录库,并按照“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以及“全员质控、全过程质控”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拉网式”实地清查。在排查265808家疑似排污企业基础上,最终确定全面入户调查对象的数量为50928家(其中工业源3400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116个、生活源锅炉389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2415个、入河排污口2855个、伴生放射性矿详查147家)。
按照国家要求,2018年11月30日前,云南省各级普查机构将完成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目前,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各州(市)政府发文,将入户调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并提出明确要求,省环保厅与省农业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污染源普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分工及要求。在加强技术准备方面,通过制定全省统一培训课件、组织普查报表试填、参与国家普查软件试点试用工作等方式,统一全省工作标准。在业务骨干培训方面,全省16个州(市)已组织开展入户调查阶段“两员”及报表制度培训共19期,参训总人数达6345人次。在将手持移动终端设备分配至各州(市)同时,组织对全省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进行优化调整,全省入户调查阶段共确定“两员”数为12570人。
杨春明说,当前,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进入了入户调查这一最关键、最艰难的工作阶段,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普查工作任务,云南省将重点从加强协调统一工作部署、认真调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加强检查确保工作质量等方面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