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如何推进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将权力进一步在阳光下运行。昨日,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制度实施启动会在昆举行。会议透露,我省将探索村(社区)负责人审计,重点关注新型城镇化、村级(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使用情况。
审计的对象有哪些?
启动会上,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已于日前印发。《实施意见》明确了纳入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范围的对象,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省级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含党委、政府设立的超过1年以上有独立经济活动的临时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等);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
为此,我省将摸清审计对象底数,按照领导干部岗位性质、履行职权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推进,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并明确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同时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
哪些内容将被重点审计?
审计将结合其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实际确定审计内容,主要审计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廉”情况,即: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和个人廉洁自律。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关键点将作为重点内容来审计,重点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揭露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突出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简政放权、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民生改善、社会保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