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大理州、怒江州各有三名官员受到处分。其中,大理州国资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及家属,大理州国资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春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理州纪委通报称,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杜良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逢年过节多次收受礼品、礼金。经大理州纪委、州监察局审议并报州委、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杜良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大理州巍山县委原副书记席海雄违反规定操办客事。经大理州纪委审议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席海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理州国资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及家属。经大理州纪委审议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大理州国资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春茂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