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12月12日,云南省政府近日出台文件规定,将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并对辍学问题突出地区干部进行问责,确保2020年实现云南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
文件提出,近年来,云南省义务教育总体水平质量稳步提高,但受思想观念滞后、法定职责缺失、学校吸引力不足等因素影响,云南部分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还不同程度存在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现象,尤其是初中学生失学辍学、流动和留守儿童失学辍学问题较为突出。
为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云南将建立联控联保责任体系,规范招生入学程序,健全返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云南省政府还要求,要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及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留得住、学得好。
文件提出,云南将把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后,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此外,云南省还将建立省级一学年、州市县区一学期、乡镇半学期、中心学校一个月控辍保学定期通报制度,对辍学问题突出的地区、学校进行通报,并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予以约谈或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被通报,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地区、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