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司法去“行政化”和“地方化”,要求“司法公开”。如果得到落实将对纠正冤假错案起重要的作用
西部新闻网讯 “在短短的时间内,重庆有几千人被抓了。这么大规模的打黑运动,不能说全错,但是我绝对相信,其中一些个别案子是绝对错的。冤假错案,查了没有?这个问题,(当局)现在还没给予正确的答复。”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12月12日的蓟门决策论坛呼吁,对重庆的冤假错案,“要认真对待”。
蓟门决策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办,当期主题是“冤狱防范与律师作为”。
江平认为,今年11月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某些方面有拨乱反正的意味,比如关于司法方面,没再提“三个至上”,而是强调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司法要去“行政化”和“地方化”,要求“司法公开”。这些司法改革措施,如果得到落实将对纠正冤假错案起重要的作用。
江平说,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意味着,要追求具体案件的正义,不只是讲笼统的正义。个案正义的组合,才能成为整体的正义。如果有错案,没纠正过来,就是司法审判的污点。
江平期望,新任中央领导对以前发生的冤假错案要有纠正的勇气,尤其是重庆地区的错案。他认为,在薄熙来和王立军被判决之后,公众对他们的犯罪行为已经比较清楚。但是,很遗憾,在他们的犯罪事件中,没具体涉及打黑期间的问题。甚至,在2013年两会期间,还有重庆的领导说“重庆打黑没问题”。
重庆打黑是否有问题?是否有刑讯逼供的现象?江平说,现在已经很明显,很多证据证明了具体的人是如何受到刑讯逼供。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据,在非法证据基础上作出的判决,肯定有问题。可是,这些问题至今得不到正确的对待。例如在重庆打黑中,很多企业家的财产被国有企业托管,企业账户被查封,其本人遭遇家破人亡的命运。
江平还坦言,他同情李庄。2009年,李庄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奔赴重庆,却被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刑。如果律师的权利和地位得不到保护,以后谁还敢做律师?
当日,李庄也出席论坛。12月12日于他是一个特别的纪念日,因为四年前的这一天,他在北京被重庆警方连夜抓捕。
2009年,“重庆打黑”已经拉开了帷幕,很多人因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抓捕。龚刚模等34人因“涉黑”被起诉。当时,李庄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在看守所会见时,龚刚模对李庄说他受到了严重的刑讯逼供。李庄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辩护思路被重庆司法机关获悉,2009年12月12日晚,李庄被重庆警方控制并连夜审问。2010年2月9日,李庄在二审法庭上认罪,最后被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出狱后,李庄自称,是被逼认罪,并且开始申诉。
在12日的论坛上,李庄说,重庆冤假错案平反路上有三座大山。第一是政治的因素,当年部分参与抓捕、起诉和审判的人员在打黑期间“立功”升官。如果平反,将涉及大量警察和司法人员的政治命运;第二是法律因素,如果平反冤假错案,就要查实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要对案件再审。可是,有些被告,例如龚刚模案的另一个被告樊奇杭,已经被执行死刑。如何再审?第三是经济因素,大量的民营企业的财产被侦查机关未审先卖,巨额的财产去向不明,如果是冤假错案,如何返还财产?
李庄认为,李庄案的平反将是重庆打黑案平反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