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许多人为私人利益“维权”不同,田文广等人是为了大家伙的利益维权。但他们的维权目前陷入了困境。
他们呼吁政府职能部门纠正物业公司由开发商子公司担任的不正常现象,呼吁尽早出台规范物业服务的相关政策,而当2016年12月安康市出台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后,他们发现办法更多地是在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说话,向市领导反映后,办法随即被叫停。
今年1月,田文广所在小区的围墙被“不明身份的人”推倒。业委会成员与开发商和物业交涉后,遭到匿名电话恐吓;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至今未有定论。
未来维权之路怎么走,田文广表示不会放弃,但他希望,这条维权之路能走得别那么艰难。
2月9日,田文广站在小区被推倒围墙的不远处,感慨维权不易。 华商报 图
因小区车位之争开始关注物业法规
“业主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服务者’。如今在安康,‘服务者’把属于‘主人’的公共场地私自修建了车位,还要‘主人’掏钱来买,这不是笑话吗?”
田文广出生于西安,上世纪70年代从陕西工业大学毕业,后到安康工作。从共青团干部一直干到了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还担任过汉阴县县长、安康市交通局长等职,在岗时曾长期分管经济工作。
2004年退休后,田文广习惯早晚在汉江边散步,回家后喜欢读书上网看新闻,也热衷玩微信。在许多熟人眼里,尽管已经退休多年,但田文广是一个敢于说真话办实事的人,许多人都喜欢有事情找“田主任”聊聊。对于反映的问题,田文广有原则:凡是涉及公共群众利益的意见和建议,他一般都会向有关部门转交,私事一律免谈。
田文广开始帮大伙维权始于2016年夏末秋初。一天,他从位于安康市南环路的小区出去散步时,看到附近几个小区门口车辆拥堵、人群围观,甚至还有警车和警察。挤进人群听了一会,田文广搞明白了,原来是小区物业和业主为车辆进入的事情发生争执。
小区物业认为,只有在小区内买了车位,业主的车辆才能入内停放。但业主们显然不吃这一套,他们质问物业人员:你们在小区里修建车位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了吗?一个车位售价16到18万是谁批准的?用来修建车位的公共场地本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有什么权利用来修建车位出售?车辆停放收费经过业主大会讨论了吗?
田文广看到业主个个义愤填膺,物业公司的人则哑口无言,说不出个所以然。警察在了解了情况后,也相继驾车离去。由于连续好几次看到类似的场面,田文广老人决定寻求答案。他觉得国家在这方面应该是制定有法规的。
他先是给以前的一个老部下打电话了解情况。老部下告诉他国家在这方面早有立法,即《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也早在2008年就公布有《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田文广问老部下,《条例》在安康没有实施办法吗?老部下明确告诉他,安康市一直没有出台这方面的法规办法。
回家后,田文广开始通过网络查询相关资料,得知国家和陕西省已明确要求所有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更名为物业服务企业。
“将‘管理’变为‘服务’,虽然仅仅是两个字的变动,但明确了业主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服务者’。如今在安康,‘服务者’把属于‘主人’的公共场地私自修建了车位,还要‘主人’掏钱来买,这不是笑话吗?”田文广哭笑不得。
放下材料,田文广继续走访调查。以他自己居住的小区为例,他发现小区内业主共有车辆500余辆,但小区内的800多个车位每天晚上却都停得满满的,有300多辆车都是周围小区业主掏停车费停的。田文广纳闷了,外面小区业主在本小区停车收费没有错,但这些费用每年有多少?是如何收支的?和院子里的许多邻居谈及此事,大家均不知情。
调研安康物业市场想给有关部门作参考
“我调研的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的子公司。虽然名称是物业公司,但内心里依旧以为自己是开发商。所以他们自作主张用小区公共土地建车库,然后出售给业主,也就不奇怪了!”
田文广决定对安康市的物业市场做一个摸底,然后将意见和建议交给有关部门,供决策者参考。
2016年秋冬季节,田文广每遇到一个熟人都会问所居住小区物业方面的情况,结果他发现安康市区有新旧90余个小区,竟然没有一家独立的物业公司。“我调研的结果显示,几乎所有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的子公司。虽然名称是物业公司,但内心里依旧以为自己是开发商。所以他们自作主张用小区公共土地建车库,然后出售给业主,也就不奇怪了!”田文广对华商报记者说。
而《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逐步采用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采用招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顺着这个思路,田文广又开始就小区业委会的话题开始调研走访。某日他随便走进安康市一新小区,问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在哪里?被问的业主一般都是很干脆地回答说“不知道”。
在这个小区,田文广遇到了一位同是退休干部的老同志。老同志告诉他,自己前年搬进小区时去领钥匙,物业工作人员让他在一张表上打钩。他当时扫了一眼,好像是关于业主委员会的什么表。
如今听田文广如此一说,老同志很是惭愧地说自己此前根本就不知道业主委员会是干啥的,也不认得其中人员。
随着调研走访继续深入,田文广发现了许多问题。比如《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竣工总平面图,建设单位应将物业管理区域的土地使用证、物业管理用房产权证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安康市的大多数小区业主都不知道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条例》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收取水电费用不得改变政府定价,而现实中安康市许多小区家属院尽管都在同一标高位置,但水电价格却都不一样。物业企业每月的用水用电更是从来没有公布过。
研读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写意见信反映漏洞
“我在家里把这个文件研究了一天,得出的唯一一个结论是,这个办法是在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说话。”
在全面了解完这些情况后,田文广觉得很有必要将这些情况反映给安康市领导。2016年11月底,他实名写信给安康市“市长信箱”,建议安康市加大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物业条例”的力度,尽快出台这方面的法规。次日,他的邮箱收到了回复公文,称信件已经收到,已经交办相关部门办理。再几天后,安康市住建局也给他回函,称他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安康市房管局调查处理。回函还介绍说,《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已制定出台,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2016年12月初,有熟人来家里看望田文广,顺便给他带来了一份安康市政府的红头文件。这份文件全称为《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附有正文内容19页的《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
熟人指着文件对田文广说,这个文件的出台还多亏了老同志们的意见,领导们都很重视。那一刻田文广心里觉得暖洋洋的,觉得自己没有白忙活。
第二天,田文广仔细研读了一遍这份即将实施的的《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结果他越看越吃惊,因为他发现这份实施办法无论是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相比,还是和2014年8月份陕西省物价局出台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相比,都遗漏了好多关键内容。更严重的是,他认为所遗漏的条款内容大都是监管制约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条款。
“我在家里把这个文件研究了一天,得出的唯一一个结论是,这个办法是在替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说话。请问为什么会这样?”2017年2月9日中午,这位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在家里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很是激动地说。
田文广还就这份意见和十几位老干部交换了意见,一些老干部认为,《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许多表述,给人的感觉是针对业主而制定。
2016年12月12日,田文广决定再次给安康市领导写信陈述自己的看法。他这封信的标题为“对《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一点意见”。长近4页的意见中,仔细罗列了实施办法的漏洞和失误,还提出了老干部们的几点建议。意见写完后,本来好几位老干部都要签名。田文广最后说还是自己一个人署名算了,不想给别人添麻烦。
老干部们的意见最终起了作用。2016年12月底,《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在上网公布仅三天后就被撤回。安康市政府给出的理由是“暂缓实施”。与“暂缓实施”同步,安康市住建局在网上发布了一份“安康市住建局关于再次征求《安康市物业实施管理办法》意见和建议的通知。”但蹊跷的是,几天后该通知也被屏蔽。
所在小区围墙被推倒,业委会成员被电话恐吓
“我一个副厅级老干部维权都这么艰难,普通老百姓可想而知。”
物业管理文件被紧急叫停事件尚未彻底结束,老干部们又遇到了一件和物业管理相关的不平事。2017年1月7日早晨,田文广所居住的安康市长兴小区南围墙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用挖掘机推倒。田文广和邻居刘存田等老干部了解到的结果是,围墙是小区的开发商雇人推倒的。这段围墙临近小区公共游泳池和活动区,开发商说要拆掉游泳池修建经营性立体车库。
听到这个消息,80岁的刘存田老人一下子火了。他认为小区公共绿地法律上属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更改用途。刘存田也是老干部,退休前为正师职的安康军分区原司令员。
刘存田和田文广等老干部商量后,建议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和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交涉此事。但更蹊跷的事又发生了,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们相继接到恐吓电话,要求他们不要过问此事。“我们有的业委会成员半夜被打电话骚扰”,业委会副主任唐某对华商报记者说。
情况反馈给田文广和刘存田,两位老干部再次拍案而起,刘存田说这事自己管定了。
春节前的1月12日下午,刘存田、田文广两位老干部带着被恐吓的业委会委员到当地公安分局报案。分局答复说此事属地管理,让找当地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回答的很干脆:这事需要调查。田文广认为,挖毁围墙属于明显的破坏公共财产,打恐吓电话已经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该依照治安法处置。但警察让他们回家等消息。
回家后田文广和刘存田等几位老干部一商量,大家认为事情之所以发展到这一步,根本原因在于物业管理条例在安康落实不得力,属于执法不严,人大常委会应该监督执法。当晚由田文广执笔,几位老干部给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写了一份材料。一是反映了物业管理条例在安康实施滞后,二是反映围墙被推倒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说法。田文广对华商报记者说,写这封信的目的是希望人大常委会能发挥执法监督作用,督促职能部门解决问题。
但让他大感意外的是,随后他收到了一份安康市人大常委会的“人民来信来访复函”,称他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转交市信访局办(处)理。“我是要求人大常委会发挥执法监督,但他们却把我的反映当信访了!”田文广对记者说。
安康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关于围墙被毁一事已经查明,就是小区的开发商组织人挖的。对此,安康市住建局1月9日就已向开发商发函,要求停止拆墙并恢复原状。
2月9日下午,田文广去找刘存田谈论围墙被推倒一事。田文广半开玩笑地给刘存田说:“如果你肩上的‘杠杠’(肩章)还在的话,我相信这围墙早都恢复了。”刘存田哈哈一笑说:“如果你现在还是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相信我们的反映不会一个月了还没结果。”
两个退休干部哈哈大笑。
站在被推倒围墙的不远处,72岁的刘存田感慨说:“我一个副厅级老干部维权都这么艰难,普通老百姓可想而知。”
记者追访:已签发物管办法为啥又被叫停?
2016年12月签发的《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为何公布三天就被叫停?这个文件在签发前难道没有经过严格审核吗?为什么会存在那么多漏洞?
安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的一位负责人答复华商报记者说,文件是由安康市房管局起草送来的,法制办在第一次审核后提出了许多明确的修改意见,要求房管局修改后再上报。但不知道为什么,文件并没有再次被上报法制办,就签发了。该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政府文件报送程序,凡是以政府名义签发的文件,法制办必须负责把关审核。“我只能告诉你,这份文件我们是审核过的,也给起草部门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
2月10日,负责该文件起草的安康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介绍称,《安康市物业实施管理办法》起草前做了大量意见征询工作。文件在公布前也送给了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法制办的确给了许多修改意见,房管局也遵照修改意见做了修改。对于为什么修改后的文件仍被质疑,工作人员解释为“文件修改后又有好几个部门加入了一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