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克长乡大庆村号子冲屯,72岁的苗族老人杨随济紧握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道伟的手,激动地用苗语表达着自己的感谢,一旁的村支书罗廷昌帮他翻译:“他很感谢党和政府对他的关心。”
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户,杨随济内心的激动来自于黄道伟给他算的一笔账,以及一家人在扶贫安置点的美好未来:他家在隆林城西安置点申请的120平方米房子,按照县城每平方米3000多元的市场价计算,价值36万多元,而他只需出1万元就可入住。如果他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现有的旧房拆除,政府再奖励5万元,还会安置他的子女在县城就业。
“如果不是党的关怀,这种好事哪会发生在贫困户身上?”罗廷昌感慨地说。
黄道伟欣慰地对随行的当地干部说:“一定要把党的政策讲深、讲透。可以带搬迁户到县城安置点去看房子,让他们吃‘定心丸’。”
这是8月14日至18日,自治区政协“加强扶贫资金监督和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专题调研组在百色市及隆林、田阳、德保等地调研的一组镜头。
自治区政协四个调研组,分赴南宁、百色、河池、梧州、贺州、崇左等地,对扶贫资金监管及使用效益、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监管及使用效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及使用效益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监管及使用效益等进行专题调研。自治区监察厅、发改委、财政厅等涉及扶贫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为了使调研更深入,建言更精准,调研组列出了数十条调研提纲。调研组实地走访贫困村和贫困户,查阅项目册和资金使用账本,并召开座谈会与有关部门面对面沟通协商,为扶贫资金如何更有效地成为脱贫攻坚战的“助推剂”献计出力。
“要继续加大对产业扶贫的投入,切实将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措施。”在全国政协常委、民盟广西区委主委刘慕仁看来,没有产业扶贫,就难以做到脱贫的可持续性。要真正解决脱贫问题,就要加大产业扶贫资金的比例,进一步发挥职能部门在产业扶贫中的作用,加大对产业扶贫的指导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完善产业扶贫的机制和模式,实现产业发展、新型主体发展与贫困户脱贫致富相结合。
“你贷这笔款打算用来做什么?“你知道这笔款什么时候还吗?”全国政协常委、民进广西区委原主委陈自力对扶贫小额信贷助力产业扶贫关注已久,在走访贫困村时,他关切地问。针对调研中一些地方反映的扶贫小额信贷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较大,农民贷款意愿不强、不敢贷等问题,陈自力建议加强引导和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探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长效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贫困户自主的互动机制,简化贷款审批手续,让有意愿贷款的贫困户能够及时贷到款项。
“贫困户反映,扶贫小额信贷期限三年的时间太短,种下的果树、林木尚未挂果成林产生效益。建议调整相关政策,为贫困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条件。”自治区政协常委、农业委员会主任庞栋春认为,应完善对自主经营还款和贷款额度的相关政策,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延长贷款期限。
“如何让易地扶贫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产业园区配套是关键。”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严伯贵一语中的。
“如果搬出去不能就业、致富,老百姓当然不愿搬。”自治区政协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张泽认为,产业园区的建设不能滞后于易地扶贫搬迁小区的建设,至少要保证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户中能够安排一个以上的劳动力就业,这样才能让搬迁户“稳得住”。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农业科学院原院长白先进非常关心农业产业扶贫中的技术问题。他认为农作物疫病的防控问题不容忽视。“只有加强扶贫产业开发项目技术指导的力度,产业扶贫才能得到稳定发展。”白先进建议加强对农民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专门的培训班,或派干部到优秀的农业企业去挂职锻炼,以此培养大批农业产业化管理队伍,助推农业产业扶贫。
“扶贫资金既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是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自治区政协主席陈际瓦表示,要积极探索加强广西扶贫资金监管和使用的新模式,自治区政协将继续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开展民主监督,重点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精准性、安全性及高效性,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