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李朝钢是广东陆丰河东镇大屯村人,现年55岁,属二级残疾人,本人的生活无法自理。我几十年以来都没有得到国家给予残疾人的救济和补贴等福利待遇,平时只依靠亲戚、朋友照顾与帮助,艰难度日,更不幸的是我妻子于2010年患癌病去世——天啊!我的家更陷入绝境,我本想自杀随妻而去,怎奈四个孩子未成年,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亲戚朋友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资助,大家可怜我生活困难,又无处居住,借些钱在我自己的自留地上为我盖了一座房屋(盖铁皮附图片),让我居住又可以养殖家禽补贴生活,虽然艰辛,但还可以勉强度日。
铁皮盖的房屋
李朝钢残疾证
2012年5月4日,如晴空霹雳,我才居住三天的房子,竟让本村三个富豪花重金买通市以及河东镇政府郑桂林书记、张汉成等领导滥用职权手段进行强拆,强拆过程如下:
本村富豪林某某(市政协委员,深圳经商)与林某某(深圳经商),林某某(深圳经商),擅长用金钱贿赂政府官员的伎俩,无所不能,故有陆丰第二政府之美誉,独霸一方。他们蔑视残疾人士,并硬说我的房子影响他们的风水。屡次贿赂政府要强制拆除我的房子,并剥夺我全家人的居住权和生存权。指派本村支部书记林文枝频繁到政府反映,然而,林文枝一边忙于自己的三层洋楼装修(林文枝三兄弟的洋楼跟我的房子同属一块区域也是同一年分配的田地)一边协助政府乱作资料要拆我的房子,我也有向政府领导反映了我的困难情况,同时举报了村支部书记在田地修建洋楼的情况,还举例了全陆丰市各镇各村以及河东镇政府管辖内的众多村庄在农田保护区牌域内建洋楼、造别墅,多不胜数(附有个例图片),其中一栋别墅占地面积就有几十亩(有钱有地位的人把豪宅建在农田上就是合法的,我建在自留地用来养殖家禽维持生计的房子被说成违法了)然而镇领导不予采纳,还说拆我房子是接到上级领导指示。
被保护的基本农田上建起了豪宅
5月2日,镇政府私自组织公安等一百多名、大型挖掘机一部,准备对我的房子进行强制拆迁时,不知何故,临时把队伍解散了。
5月3日早上,本村三个富豪看镇政府领导不敢强拆的事件后,仍不死心,又花重金去贿赂市领导,市领导类似镇政府作法一样,擅自组织公安等部门联合镇政府一百多名、大型挖掘机一部,并在镇政府开了强拆指示。所幸的是有工作人员向市领导汇报了我是残疾弱势人士以及困难情况,然后市领导马上解散了强拆队伍。
5月3日下午,林某某、林某某、林某某他们见两次强拆都不成功的情况下,居然私自组织黑社会人员几百人,其中还携带枪支与刀具等武器(类似日本侵华行动),挤坐在几辆大巴上,在他们几辆豪车带领下,浩浩荡荡地要进村对我的房子进行拆除。他们的队伍行驶到龙溪村口拐弯进本村路口时,受到镇政府郑来好副镇长及几位同事冒着生命危险,用车和人死硬堵住路中间,不让他们进村。阻拦过程中,郑来好副镇长被他们用刀架在脖子上,后背还受到他们的攻击情况下,忍着剧痛硬是将他们劝说回去,感谢郑副镇长阻止了险些造成我家毁人亡的事件发生。瞬间,他们又利用势力与重金逼迫政府要对我房子进行强拆的决定(5月1日至5月5日期间,富豪们就已包下东陆星级酒店,作为他们议事会所以及吃喝玩乐的场地)。
5月4日下午,陆丰市副市长陈俊雷带领公安(2012年1月1日,国务院有明文规定:公安部门不可参加强制拆迁工作的规定)等部门联合镇政府共一百二十多人、大型挖掘机一部,浩浩荡荡地到我家进行强制拆除,我全家大小,其中还有几位70多岁的大哥、大嫂、大姐、婶婶等向他们下跪哀求别拆我赖以生存的房子,他们居然无动于衷,在完全没有出示任何有效拆除文件与各有关部门裁定我房子是否属违法书面文件的情况下,命令公安人员强行把我们又押带抬地轰出来,并指示挖掘机进行强制拆除,强拆过程当中差点把我小女儿压死,当场情景让我本已悲惨的人生更加丧失了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本想带着几个孩子一起让他们压埋于房子废墟内,无奈让他们死硬押着,动弹不得,真的是求天不应,哭地不灵,何其悲哉。更嚣张的是政府在强制拆平我的房子后,所有工作人员兴高采烈地去到陆丰市联营酒楼接受林某某、林某某、林某某等几个富豪宴请庆祝。期间,还派发给每人红包和中华香烟一条。当地政府官商勾结的腐败做法实属罕见,陆丰广大市民知道我的悲惨事情后,全部咬牙切齿的咒骂陆丰市几级政府官员的腐败和惨无人性的手段堪比超过乌坎事件,并说利用残弱病疾的人供他们大发横财,再不纠正陆丰市的官员腐败作风,应该改称陆《疯》市了,故个个都支持我上诉告他们非法强制拆除的罪状。
我曾几次找政府讨个说法,但他们多次避而不见,无奈之下,我在6月5号向陆丰法院起诉,起诉期间,镇府领导屡次派工作人员劝迫要我撤诉,要不然就取消我的残疾人补贴和低保等福利的威胁,实际我残疾几十年一直都没有得到过待遇。(本村几个富豪还扬言宁愿再拿1000万来疏通关系也不愿让我胜诉,故才导致我申诉无门、处处阻拦)则法院以我没有依据为由,在6月21日判决不予受理!我多次找法院领导追问缘故,法院才说出是受到市领导的压力等实情,所以才不予立案。我又向中院起诉,在汕尾中院庭审过程当中,被告方拿出一些作假证据,强迫我承认是我的签名,在我聘请的律师当场戳破他们这一做法后,汕尾中院在9月26日做出判回陆丰法院要立案审理的决定。11月15日在陆丰法院交换依据准备20日开庭时,法院无故做出延后开庭的决定。在我漫长等待期间,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天啊!上下法院居然互踢皮球。申诉之路如此艰辛又遭受处处阻拦,导致债务高筑犹如泰山压顶,原本依仗拄拐徒步的残弱病疾的身体加上严重的精神打击,导致瘫痪卧床不起,病入膏荒。
以上反映情况属实,恳请有关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就我家宅被陆丰当地政府官商勾结强制拆除,导致残疾人一家陷入绝境,给我说法、还我公道。虽然社会上有贫富之别,但人格不该有贵贱之分。
举报人:李朝钢
身份证号:441522195703204271
残疾人证号:
手机:13924493732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