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总造价1.6亿元的工程,施工方负责人“不认识字”却敢签下来。结果,由于垫付能力不足,工程完工时,按照合同规定,施工方暂时拿不到开发商尾款,导致1500余名农民工工资遭到拖欠。12月5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拘留的施工方负责人王某和徐某走出拘留所,一起历时近2个月,总1000余万元的农民工欠薪案,终于圆满解决。
千余农民工遭遇欠薪
10月16日清晨,4名包工头孙某、王某、徐某和闻某,带着几十名农民工来到大东区农民工维权中心,投诉大东区东站地区某建筑工地,称1500多名农民工总计1600多万元的工资款遭拖欠。
因为涉案数额巨大,大东区农民工维权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了项目开发商负责人、施工方负责人、东站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等,迅速协调。
原来,该开发项目共10栋楼,由承建商承包后,分包给了孙某、王某、徐某和闻某4个工程施工队,总造价1.6亿元。合同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开发方支付80%工程款。如今,工程完工,施工方却依照合同约定暂时拿不到工程尾款,因而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
记者从大东区农民工维权中心了解到,关于“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的工资款”一项,通常工程承包合同中大多规定为95%,而本案合同中规定为80%,加之工程总额巨大,可以看出当初签订合同时,施工方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自身的垫付能力,也没有指出合同中的不合理之处,这就为后来的欠薪埋下了伏笔。“我也不认识字啊,稀里糊涂就签了。”在区维权中心,包工头之一的孙某这样说。
当天,经过区维权中心调解,由施工方按合同提供决算报告,交给开发公司,再由开发公司找评估公司,对所施工项目进行评估(大约需要20天左右时间)。评估后按合同执行。当时在场几方达成了一致,同意按此方案执行,农民工代表也陆续离开了维权中心。
开发商支付80%的工程款
几天后,大东区农民工维权中心对案件进行回访,发现当初参加调解的几方竟然谁都没动静。经过了解得知,施工方的几名包工头根本没有对账、提供决算报告,都指望能在一笔糊涂账里拿到想要的欠款。
无奈,区维权中心再次召集4名施工方负责人,现场对账。此时,包工头孙某提出,自己工程队的农民工工资可以自行解决。整整2天,在维权中心的监督下,其余3个工程队总算拿出了各个班组的工资表,理清了账目。去掉工程队管理人员工资,农民工工资总额实际应为1000余万元,3个工程队都表示,所有的钱都已经垫付在工程材料中了,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此时,开发商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了80%的工程款,因而拒绝再拿钱支付农民工工资,案件调解陷入僵局。
施工方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11月中旬,按捺不住情绪的农民工再次来到区维权中心,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根据沈阳市规定,工程支出应该遵照“先人工,后材料”的顺序。因此,界定清楚责任后,11月16日,大东区公安机关对欠款主体——施工方负责人王某、徐某和闻某予以行政拘留。
随后,闻某表示能够支付自己工程队农民工的欠薪,而王某和徐某坚持表示,没钱支付其余800余万元欠薪。
此时,开发商手中仍握有20%的尾款。维权中心再次劝其垫付农民工工资。开发商表示可以垫付一部分,但因为资金紧张,目前只能拿出几十万元。
11月25日,通过对欠薪责任的进一步界定,区公安机关又行政拘留了最初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承建商负责人。承建商很快拿出了100万元现金,用于支付欠薪,并承诺承担后期全部工资款。
区委领导连夜调解
只有100多万元现金,如何支付给被欠800万元工资的农民工?大东区农民工维权中心副主任周勇当即向农民工代表表示,从当初提供工资表最明晰的班组开始,依次发放,工资表不明晰的延后发放。
第一笔款项共发放了135万元,其中承建商承担100万元,开发商垫付35万元。同时,区维权中心向农民工承诺,其余欠薪将在11月30日前全部筹集到位。
11月29日晚,眼看到了承诺支付欠薪的最后期限,承建商负责人突然变卦——财力不足,工资款垫付不了了。
当天夜里,大东区委副书记李英华、大东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王永刚等连夜赶到区维权中心,与承建方、开发方等进行沟通、协调。11月30日凌晨两点,开发商与承建商最终达成书面协议,由开发商拿出11套商品房,抵账700万元,交予施工方变现后,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12月5日,两名施工方负责人王某、徐某被释放。目前,大东区农民工维权中心正督促二人尽快将抵账房产变现,并监督其早日将所欠工资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将对案件进展情况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