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遗漏到民政部门审核地名的法定程序,由自治区旅游局和银川市勘察测绘院联合编制的《宁夏旅游地图》长期违规出版发行。
昨日下午,记者在银川书城购买了一张《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图》,是“2008年4月第1版第1次印刷”的新地图。记者注意到,地图上标注的黑城镇却仍在固原市的版图之内。事实上,自治区政府已于今年1月11日对固原市原州区和海原县局部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原州区220.6平方公里的黑城镇,整建制划归中卫市海原县管辖,并于2月18日正式进行了移交。既然如此,这张地图的审定是如何过关的?
这张地图上注明:西安地图出版社出版、发行;新华书店经销;西安地图出版社印刷厂印刷;印数:00001-20000;定价:5元。见到这张地图后,自治区地名办公室副主任李波道出令人惊讶的现状:我区大多数地图的出版发行,都没有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经民政部门审核,而长期违规出版发行。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使用地名时,以地名机构或民政部门编辑出版的地名书籍为准。《宁夏地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凡公开出版旅游、交通指南及各类专业用图等与地名密切相关的挂图和图册书籍的,应当在出版前送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核地名。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得出版发行。李波介绍,按照规定,宁夏地图编制部门在形成样图后,应当按法定程序首先到自治区民政厅行政区划处进行行政区划审核,然后到地名办进行地名审核。如今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很多地名自然消失,新地名又层出不穷,不经审核则很容易出现差错,给招商引资和人们的生活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只有审核通过后,这些地图方能出版发行,否则即是违规出版、发行。按《宁夏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没有违法所得有,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至1万元罚款。李波分析,一些单位出版发行地图、地名书刊前未到民政部门审核地名,主要是认为要花钱。而实际上,审核地名是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不收一分钱。(责任编辑: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