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堂堂今年55岁,陕西宝鸡人,曾在陕西省连续工作23年,历任宝鸡、咸阳两地市委书记、市长,并于2006年当选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08年5月奉调前往宁夏出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列自治区政府领导班子第四位。
陕西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共十六大代表,陕西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中共陕西省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网站公布的自治区政府领导简介显示,李堂堂任职自治区副主席以来,日常主要负责协助主席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文史社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自治区教育厅(含政府教育督导室、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育考试院)、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出版社、文史馆、社科院、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宁夏师范学院、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联系文联、社科联、北方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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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瞭望东方周刊》披露,时任陕西省副省长的李堂堂因违反换届工作纪律在2007年1月被全国通报。知情者向记者介绍,李堂堂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主要事实是,在2006年11月,中央考察组在陕西进行省委换届考察期间,为了使自己能够进省委常委班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纵容八人为其进省委常委班子拉选票,并通过这八人向50多人做工作为其拉票。已经被证实的具体细节是,在当月11日至26日,李堂堂给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和宝鸡市、延安市,以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告诉他们12月下旬或2007年1月中央考察组将到陕西进行换届考察,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几大班子成员,离退休任过实职的副省级老同志,各厅局、地市、高校及部分企业正职,各县(区)书记、县(区)长等,并叮嘱民意很重要,可以在这个范围做些工作,在考察中推荐他进入省委常委班子。李同时还说,在普遍做工作保证投票推荐的同时,还要注意做谈话圈内的省级领导成员的工作。这份通报并未向社会正式公布。其后不久,李堂堂离开陕西,调往宁夏。(责任编辑: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