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曾经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区之一,全区水土流失面积达3.69万平方公里,因水土流失年均输入黄河泥沙约1亿吨。近年来,宁夏通过政府引导、项目带动、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等手段,采取政策优惠、资金扶持、技术指导、法律保障等措施,加大自然水土流失、人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截至2010年底,宁夏初步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接近40%,有效地改善了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条件。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宁夏积极向封育保护、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转变,实施山水田林草路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区54个,开展淤地坝系建设12条,建设淤地坝245座。同时,宁夏加大人为水土流失的预防措施,审批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593个,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责任面积1846平方公里,建设单位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15亿元。
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局长张亚峰说,“十二五”期间,在提升转化“十一五”水土保持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宁夏将实施大六盘山水土保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程、中部干旱风沙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工程等四项治理工程,以“南治理、中修复、北监督、局部重点保护、沿黄治理提升”为思路,注重预防监督管理,细化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封禁治理等举措,预计到2015年,宁夏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以上。(责任编辑: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