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讯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建立五大工作机制,全面构筑脱贫攻坚新格局,确保如期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海东在全市634个贫困村全面实行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制度,为每个贫困村选派1名“第一书记”和2名驻村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开展扶贫驻村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联县联乡联村制度和干部结对“认亲”制度,全市35名市级领导干部联点6个县(区)35个乡(镇)35个村,164个县(处)级领导干部联点84个乡(镇)162个村,领导干部结对“认亲”贫困户实现全覆盖,构建了市县乡村及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合力推动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
同时,研究出台《海东市精准扶贫攻坚方案(2016—2020年)》和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生态保护、资产收益、教育发展、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8个方面的专项行动计划及交通、水利、教育、电力、金融等10个行业扶贫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制定下发了《海东市精准扶贫攻坚任务分工方案》,对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严格要求,确保2019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此外,海东市组建了6个督查巡查工作组,研究制定了《海东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持续加大对各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巡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了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全面落实。2016年,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先后开展联合督查12次,下发督查通报9期,发现问题16件,整改16件,为强力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督促作用。建立了灵活有效的学习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广大扶贫干部能扶贫、会帮扶、破难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扶贫干部学习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