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查明,金河公司冶化厂未依法建设渣场,致使渣场堆放的浸出渣、压滤渣的渗滤液以及厂区内收集的初期雨水均为严重超出国家排放标准的高浓度镉废液,汇集后通过天然岩溶落水洞进入龙江河,而且该厂水汽车间回用水处理站将未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污水通过管道排入龙江河,与此次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有直接因果关系,是责任污染源之一。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余阳先(男,47岁,大学本科文化)、副总经理兼冶化厂厂长覃乃义(男,48岁,大学本科文化)、安环部部长罗传兴(男,42岁,大学研究生文化)作为企业主要管理者,不重视安全环保工作,对处理冶化厂渣场存在的污染问题未作出积极有效的整治措施,对存在污水泄露的情况不掌握,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立德粉厂在非法进行碳酸锌、铟等产品生产过程中,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私设暗管、竖井,将含镉废水偷排入龙江河。1月12—15日,该厂在清洗厂内设备、地板及水池所产生的污水都通过排水沟、暗道排到竖井流至龙江河内,与此次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有直接因果关系,是责任污染源之一。曾宜(男,42岁,大学文化,家住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红霞巷1栋5楼)、李四军(男,32岁,高中文化,家住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甘洛乡三舍村新田租26号)、毛文明(男,56岁,高中文化,家住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上泉坡塘278号)作为立德粉厂的股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高景礼(男,47岁,高中文化,家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纺织路14号)、覃里强(男,49岁,高中文化,家住金城江区东江镇永康社区作定组5号)、潘国强(男,47岁,高中文化,家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113号)、杨远(男,35岁,高中文化,家住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易家湾建设村)作为实际生产管理、具体实施人员,违法排放污水,致使龙江河受到污染,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