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艺术报》接到延安市甘泉县桥镇村民反映称,位于富县与甘泉县交界处分水岭,多棵百年柏树被砍,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2018年3月26日,记者在知情人的带领下来到延安市富县张家湾镇大东沟深山处,此地地处甘泉县与富县两交界,当地人称“分水岭”。放眼望去,周围山体生长着密密麻麻的树木,以柏树居多, 一片生机盎然。现场初步统计,有13棵柏树被砍伐。
十多棵被砍的树根,被截树枝有的还没有干枯,砍伐时间估计没有多久。拿钢尺测量后,这些树根直径基本都在30厘米以上,最大的一棵直径为41厘米。现场还有一些被遗弃的树干,其中一根直径为20厘米。
一位村民气愤地说:柏树生长十分缓慢,百年也不过几十公分粗。这些被砍的树木长到这么粗,最起码也要上百年,就这么被砍了,实在是让人可惜又可气!
记者电话联系到富县桥北林业局张家湾林场曹场长,曹场长称会马上派林政人员到现场勘察,随意砍伐树木是坚决不允许的,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一定会严厉打击!
次日,记者电话询问曹场长调查情况,曹场长称现场情况基本属实,目前正在通过走访当地群众对此事进行调查,由于自己在市上开会学习,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可以联系主管森林管护的赵场长。记者拨通赵场长电话后,赵却表示对此事不清楚。
关于富县多棵百年柏树被砍伐一事,本报将会继续关注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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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